中國委託公証
在中國內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有別於私人證明,公證書是公證機關代表國家出具的證明檔。公證員是國家公務員,公證員不得同時以律師身份辦理公證業務,公證員受《公證程式規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的約束。法律規定公證員享有審查的權利,當公證員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點的,有權向有關單位、證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並到現場作實地調查、勘驗,甚至從有關單位摘抄檔案或其他書面證據材料作為參考,因此由內地公證員辦理的公證文書多數以 “ 證明 ” 的形式出具。
香港律師委託公證
在香港,內地使用的證明文書是由中國委託公証人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發生在香港地區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委託公証人受司法部委託,以個人名義為港人辦理證明文書,除了證明內容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外,也有責任根據《委託公証人辦理公證文書規則 ( 試行 ) 》的規定,審查當事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惟委託公証人進行調查取證時,並未享有特別的調查權,只能在香港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向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審查。因此委託公証人辦理的證明文書多數以當事人根據香港宣誓條例作出 “ 聲明 ” 的形式出具。
公證範圍
公証類別 |
簡介 |
時間 |
公證註冊證書( CI )
商業登記證( BR ) |
一般資開辦代表處、中外合公司、投資項目等需用上 |
7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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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註冊證書( CI )
商業登記證( BR )
法定文( NC1/AR1 ) |
一般資開辦、代表處、中外合公司、投資項目等需用上 |
7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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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分證 |
一般開辦代表處 , 外商投資公司 , 外資企業等需用上 |
5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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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証 |
一般開辦代表處 , 外商投資公司 , 外資企業等需用上 |
5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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